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19-2020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南的通知
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申报,经所在辖区的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推荐后,打印书面材料一式3份送交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发动辖区内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完成网上审核推荐、纸质材料的签章和统一报送至我局平台基地处。
(三)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登记或注册的新型研发机构,按要求提供申报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在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申报时间
本项目长期受理申报,定期组织评审。2019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8月30日17时,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6日9时,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6日17时,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书面申报材料至市科技局平台基地处的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0时,市科技局统一报送书面申报材料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的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时。
2019年8月30日以后网上提交的申报书将纳入2020年申报评审范围,具体事宜将根据省科技厅另行通知要求办理。
各区报送2018年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执行情况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在组织开展2019年申报工作前,首先对本区2018年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基础设施条件建设、人才团队建设、科研项目攻关、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并以正式行文形式于2019年8月16日前报送我局,同时将word版文字材料及加盖公章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kcwptc@gz.gov.cn,我局将汇总形成我市2018年新型研发机构执行情况报告正式行文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把该报告作为2019年立项支持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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